温岭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并提供本人近期相片或到派出所牌照,到当地(你所暂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要办理临时居住证。2009年10月1日起,《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原有的暂住证制度将被居住证制度所代替。自条例实施,流动人口在携带有效证件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主动发放临时居住证,与之前必须领取的暂住证不同,《条例》规定如当事人未满16周岁或打算只在杭州居住30天以下的,可依照本人意愿不发证。  已取得临时居住证满三年、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并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9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持有人最终可以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居住证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申领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待遇。持证人如果跨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县(市、区)居住的,不享有新居住地的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待遇,如符合条件,可以在新居住地重新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条件  普通类型: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特殊类型: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普通类型:  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  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  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特殊类型:  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同上);  属于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流动人口,还应提供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证明及复印件;  属于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流动人口,还应提供人大、政协代表证明及复印件;  属于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认定投资创业的流动人口,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当年交税证明及复印件;  属于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符合人才引进的流动人口,还应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或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浙江省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办理:符合申领条件的,申领人持所需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派出所自受理日起,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居住证有效期为九年,证件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变更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居住证持有人因证件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或者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换领新证;居住证的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居住证时,不得搭车收费。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